韩之通对此似乎从未意识到,损害他人利益以打压邱华和罗英子,实际上不过是自掘坟墓。他本是律师事务所内的前辈,却因人品败坏而为人所忌。他身为领导,手下带着一群年轻的律师,然而在他的压制之下,这些人几乎看不到前途。想要独立处理案子、谋求职业发展,却不得不面临韩之通的重重阻碍。他将每一个案件分割成数个部分,巧妙地剥夺他们获得独立办案的机会,因此所有的利益都被他一个人独占。这些年轻律师不过是他身边的廉价劳动力,完全没有出头之日。更令人感到厌恶的是,韩之通还利用转职的机会威胁邱华,要她成为他的“情人”。 纵然邱华与罗英子终究能成功独立办案并转职,韩之通却依旧不打算放过她们。他心中妒忌的种子根深蒂固,尽管魏总的案子最先是由这两位女性接触的,但韩之通却将这个案件视为能够带来丰厚利润的机会,事后却试图将案件撬走。可惜,魏总并不青睐他,最终他选择了信任罗英子与邱华配资公司排名前十,让她们独自承担这个案子。这是她们独立执业后的第一个重要案件,不仅她们本人能够从中获益,律师事务所也能因此获得丰厚的收益。而作为合伙人的韩之通,理应分享这份利益。尽管如此,他却心存嫉妒,拒绝让罗英子与邱华赢得这一切,反而主动和魏总的妻子签下协议,导致最后的利益冲突逼迫她们放弃了这个可惜的案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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